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启动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3 00:00:00 来源: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分析当前畜牧业绿色发展面临的形势,全面部署启动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我部决定召开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启动视频会议。现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4月19日(星期二)下午3时。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农业部机关大楼1101会议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局(厅、委、办)设分会场;有条件的市(地)、县(市、区)可设分会场。
三、会议内容
于康震副部长就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作重要讲话。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农业部有关领导同志,计划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司、畜牧业司、兽医局、监管局和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畜牧业司、兽医局有关人员等。
(二)分会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畜牧技术推广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其他参加人员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请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我部畜牧业司。
(二)会议通过农业部地面专网系统双向传输,请各地畜牧兽医部门提前做好分会场会议组织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如不具备条件,请主动与农业部门联系)。
联系人:段宏超
电 话:010-59192823
传 真:010-59191841,59193287
农业部视频会议室
联系电话:010-59193035,59193037
附件:农业部视频会议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4月12日
附件
农业部视频会议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一、分会场不设主席台,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在会场正对摄像镜头和主屏幕集中、整齐就座,主要负责同志坐在前排中间。
二、分会场背后悬挂红底白字会标,内容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启动视频会议XX省分会场”。
三、分会场摆放桌签,尺寸适中,红底黑字,华文新魏字体。桌面不摆放矿泉水,桌面和地面不摆放花草绿植、不摆放本省(区、市)的名牌。会场要求灯光明亮,视频清晰,背景简洁庄重,不悬挂、张贴、喷涂、书写、投影广告性及其他图案标识和文字。
四、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关闭手机,不得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五、请各分会场配合主会场提前做好视频会议设备调试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维护保障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六、各分会场提前4小时布置完毕,分会场预先准备好全景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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