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渔业法治建设综述
发布时间:2016-03-07 10:28:59 来源:
“十二五”期间,各级渔业部门高度重视渔业法治建设,加强立法和普法教育,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管,全面推进渔业法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渔、依法兴渔,为实现渔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渔业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农业部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按照先急后缓、突出重点、加强储备、适时突破的原则,加强立法研究和立法协调,积极推进法规和规章制修订,确立了符合渔业渔政发展状况和特点的法律体系框架。根据渔业发展和管理实际需要,启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并列入国务院立法规划。经过深入系统研究和多方征求意见,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口管理条例》列入国务院立法规划,形成送审稿;制定颁布了《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4件部门规章;对《黄渤海、东海、南海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渔港费收规定》《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渔业船舶船名规定》7件规章进行了修订。
三、渔政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各级渔业部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行政执法职能,依法开展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渔业执法装备水平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共投入53.02亿元,建造渔政执法船艇1692艘,其中1000吨级渔政执法船艇14艘,3000吨级渔政执法船艇13艘。在全国持续开展清理整治“绝户网”和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底,各地共开展检查活动3.5万次,出动检查人员近32万人次,共摸排涉渔“三无”船舶36622艘,累计取缔16225艘,取缔数占摸排总数的44.30%,清理违规渔具近33万张(顶),形成并保持了对“绝户网”和涉渔“三无”船舶的高压态势。认真组织休渔、禁渔执法管理,对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维护起到了积极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文明渔港”和“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平安渔业建设。深入推进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提升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机构职能调整之前,农业部根据职能,积极开展护渔维权行动,做好专属经济区、敏感海域、协定水域以及西南中沙护渔和巡航工作,配合做好钓鱼岛、黄岩岛、仁爱礁等重点海域维权执法工作,有效维护了我国海洋权益,保护了我国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渔业普法宣传积极推进
各级渔业部门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要求,深入基层,普及渔业法律法规,宣传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011年,为纪念《渔业法》实施25周年,农业部会同全国人大农委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举办座谈会,加大渔业法宣传和贯彻实施;汇编出版《渔业法律法规规章汇编》,对2005年以来制(修)订的涉渔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梳理编辑;组织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中国渔业报》《中国水产》等媒体对重要渔政执法行动、增殖放流活动、伏季休渔、长江春禁和重要渔业制度等进行宣传报道。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广泛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学习渔业法律知识,提高渔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渔民群众依法开展渔业生产,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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