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认定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04 00:00:00 来源:
农质发[20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
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要求,各地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在严格考评、征询意见和公开公示的基础上,经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现认定房山区等103个县、威海市等4个市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创建试点单位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努力探索有效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模式,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让群众满意。要把已有的创建成果巩固好、发展好,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树立样板,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的扶持力度,推动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要加强创建试点单位典型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推动整体提升,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进一步加强创建试点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开展定期考核和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管理。鼓励分层次、分步骤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创建工作,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附件: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名单
农 业 部
2015年7月31日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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