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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鸵鸟检疫有关事项的函

发布时间:2015-04-17 00:00:00 来源:

河北省畜牧兽医局:

《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对鸵鸟参照家禽检疫规程实施检疫的请示》(冀牧医防发〔2015〕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同意你省参照家禽产地检疫规程和家禽屠宰检疫规程对鸵鸟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兽医局。

特此函复。

 

联系人:张志远  联系电话:010-59191431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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