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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扎兰屯市积极开展渔业法律法规与禁渔期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3-05-17 10:29:49 来源:

  近日,内蒙古扎兰屯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在扎兰屯市三角地组织举办禁渔期宣传,扎兰屯市禁渔期共92天,从2013年5月1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期间,共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各项宣传单1000余份。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渔民群众对《渔业法》的认知能力,形成自觉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从而有效地保护渔业生态资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确保渔业持续、协调、健康、有序发展。通过现场办公方式为群众解答相关渔业知识,为推动渔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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