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
发布时间:2013-03-01 14:32:43 来源: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不仅是依法治农、科教兴农的里程碑,也是广大渔农和渔业科教人员的期盼。山东省淄博市水产管理处以“三好”为重点抓落实,促进《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贯彻实施。
一是学习理解好。结合节后集中学习教育,把《农业技术推广法》列入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与《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结合起来,逐章逐条学习,加深理解,使广大渔业工作者真正掌握其相关内容。
二是组织宣传好。充分利用报纸、刊物、网络、讲坛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与渔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园)、渔户的联系中进行宣讲,使广大渔民知其法、用其法。
三是贯彻落实好。从制定渔业发展规划、计划到渔业技术的推广、服务;从工程项目的示范、应用到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要按该法要求实施;在资金投入、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场所设备的改善配备、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定等,按该法条款落实;对相关的法律责任要人人明白,提高其执行力,违者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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