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市水产种苗监督管理站组织开展《行政强制法》培训
发布时间:2013-01-28 10:40:15 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近日,辽宁省丹东市水产种苗监督管理站组织开展《行政强制法》培训会,邀请市海洋与渔业局法制科负责人就学习贯彻《行政强制法》作专题辅导讲座。
《行政强制法》已于20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此次培训真对《行政强制法》出台的背景及其基本理论,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并结合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通过培训,使执法人员对《行政强制法》的理解有了深层次的认识,同时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了依法办事、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迈出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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