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年展览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0 17:46:25 来源:
农市便函[2012]36号
部机关各司局:
根据《农业部展览工作管理办法》,现就2013年展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以农业部名义于2013年在境内举办(包括主办、联合主办、协办、支持)各类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的单位,请将展览计划经相关业务归口司局审核后,由司局统一报送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汇总,经部常务会议审批后实施。
拟以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农业部归口管理社会团体名义于2013年在境内举办各类展览会的单位,请将展览计划报相关业务归口司局审批,并由司局统一报送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备案。
二、请各司局将此通知要求及时传达相关归口事业单位,并于11月11日前将汇总后的《2013年展览计划申报表》(见附件)(含电子版刻录光盘)送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市场流通处(部机关办公楼303房间)。
三、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展览活动的数量,确保展览质量,避免重复办展。
联系人:刘彬
电话:59191378
附件:2013年展览计划申报表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2012年10月10日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