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中国远洋渔业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7 14:49:02 来源:
为提高远洋渔业行业组织化程度,促进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4月16日,民政部批准成立中国远洋渔业协会。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定于5月29日在京召开中国远洋渔业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会议时间为5月29日全天,30日代表离京。其中:
5月29日上午9:00分,召开中国远洋渔业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请于28日下午5:00前报到),报到及会议地点为北京亮马河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电话:010-65906688)。
5月29日下午4:30分,召开中国远洋渔业协会成立大会(29日上午到北京亮马河大厦报到),会议地点为人民大会堂。
二、参会人员
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参加人员为全体会员单位代表(见附件1)。
成立大会参加人员为全体会员代表和有关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
届时,国务院领导、有关部委领导、对我国远洋渔业发展做出贡献的老同志、有关国家驻华使馆官员、有关国家(地区)渔业民间团体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将出席成立大会。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
1.听取筹备组工作报告;
2.通过中国远洋渔业协会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成立大会
1.国务院领导宣布成立中国远洋渔业协会;
2.韩长赋部长和有关部委领导致辞;
3.举行中国远洋渔业协会授牌仪式。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我部将于5月29日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招待会,请参会代表准时出席。
(二)请参加成立大会的代表着正装与会,遵守人民大会堂有关管理规定和会议秩序,服从会议统一安排。
(三)为配合人民大会堂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参会代表有序进入会场,筹备组将统一组织发放请柬。请参会代表于5月29日上午从筹备组(亮马河大厦一楼会议接待处)领取请柬,并于下午统一乘车前往人民大会堂参加成立大会。
(四)请代表将参会回执(见附件2)于5月18日前发送至筹备组办公室(每单位限1名代表参会);如需接站,请注明到京时间和航班号。
联系人:王文燕、王晓红;邮箱:
电话:010-65850557;传真:010-65850551
附件:
1.中国远洋渔业协会会员单位代表名单
2.中国远洋渔业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及成立大会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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