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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仓市出台《太仓市长江渔业水域占用补偿和安置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2-03-29 11:29:00 来源:

  为保障长江水域有序开发建设,维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占用补偿暂行办法》、《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占用补偿标准基础和等级系数(试行)》、《太仓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近日,江苏省太仓市制定出台了《太仓市长江渔业水域占用补偿和安置实施意见》(太政发[2012]24号),此文件是经太仓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

  为规范该市的长江渔业水域占用补偿和渔民退捕安置工作,《太仓市长江渔业水域占用补偿和安置实施意见》对补偿、安置的对象,补偿、安置的原则,关于补偿问题,关于安置问题,补偿、安置的分工职责作出了系统明确的规定。目前,该市长江渔业水域占用补偿和渔民退捕安置工作已全面启动,相关的镇政府及职能部门按照文件规定各司其职,将对已涉及需要补偿和安置的对象实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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