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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农业市场信息工作亮点推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9 11:07:00 来源:

农市便函[2011]25号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十一五”以来,全国农业市场信息系统不断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信息统计发布工作,大力推进农产品市场流通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对确保粮食连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繁荣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农业市场信息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市场信息工作上新水平,我司决定开展2011年度农业市场信息工作亮点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推广宣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加大合作交流和对外宣传,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借鉴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措施,大力提升市场信息系统职能建设、业务建设、能力建设和条件建设,努力营造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推动市场信息工作科学发展。

  二、亮点选择

  围绕农业综合统计与成本调查、农产品促销流通与市场体系建设、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农业农村信息化、“菜篮子”工程、“金农工程”建设及农业市场信息工作体系建设等工作,挖掘总结工作中的新情况、新做法、新成效,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基层农业部门或农民合作社在农业市场信息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各地在培养农民经纪人和农产品营销大户中的重要措施等亮点。亮点选择要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突出当前、突出重点、突出特色。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亮点推介活动对促进市场信息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亮点推介工作,全面筛选、重点推介、搞好宣传。

  2.每个单位至少选报5个亮点材料,每篇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文章形式多样,语言生动,数字准确。材料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正式上报。

  3.市场信息司将会同有关媒体组织专家对各省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评选,计划选择100个亮点在有关媒体刊登向社会推介。

  请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一并报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综合处。

  联 系 人:宋朝俊   王民敬

  联系电话:010-59193143   010-59193146

  传真:010-59193154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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