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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福建省南安市康美镇兰田村为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5 08:49:48 来源:

                            农办市〔2011〕26号

福建省农业厅: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推进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进程,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07〕8号),现将你省南安市康美镇兰田村认定为我部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村。

  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是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你厅要会同地县农业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兰田村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创造条件予以扶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我部将深入总结、宣传推介兰田模式经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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