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19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1-11-11 16:31:17 来源:
农办议【2011】97号
乔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国家加大对河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的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 21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河南布局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十分必要,多年来,农业部通过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定点管理和资金扶持等工作,推动了市场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水平,带动了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快速发展,截止 2010年末,在河南省已把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河南郑州陈砦蔬菜批发市场等36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农业部定点市场扶持管理范围。
二、关于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均提出了加强“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建设、在优势产区建设和改造一批国家级重点大型批发市场和区域性产地批发市场、建立完善农产品流通追溯体系的任务。我们将根据规划及实施情况,积极加大河南省农产品流通环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产品市场信息化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水平提升。
三、关于支持推动主产区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河南是全国畜牧业生产大省,推动畜禽产品中远期交易,有利于产品的价格发现,实现套期保值,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证监会在这方面组织进行了深入的调研论证,认为开展畜禽产品期货的条件还不完全具备。关于畜禽产品交易所,重庆市已经进行了较好地实践和探索,建立了国内首家生猪交易所,河南省可以在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上积极探索。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联系单位和电话: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010-5919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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