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洼县全面提升普法宣传力度
发布时间:2011-09-21 13:25:00 来源:
年初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会议精神,加强海洋与渔业管理效能,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辽宁省大洼县海洋与渔业局通过“五结合”,确保普法宣传工作全面展开。
一是结合日常工作,周密部署法律宣传工作。法律宣传工作容易被忽视。为了把此项工作做好,我局结合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全面、系统的开展法律宣传。如在渔船年检期间、海蜇管护期间、伏季休渔期间宣传《渔业法》、《海洋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等。通过系统宣传,群众学习了更多的法律法规,也加深了对海洋与渔业工作的理解,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结合传统节日和大型活动,重点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在传统节日、“安全月”、“海洋日”、“政务公开日”等活动中,我局将充分利用活动特点,通过宣传标语、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法律宣传,并提供咨询服务,扩大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结合政务公开,提升法律宣传工作力度。按照“政务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把各项涉海涉渔工作事项、工作程序及各项专业法律法规在局部门网站、办事大厅明显位置进行公开,为广大渔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是结合行风建设,扩展法律宣传工作。规范海洋与渔业执法主体、依据、程序和行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实行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立案审批制、重大案件集体决策制、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行政复议制等一系列制度。
五是结合执法监督检查,促进法律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在原有的海洋与渔业执法管理制度上,建立海洋与渔业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度,重点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规范性、公正性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强化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海洋与渔业执法的严格、公正、规范,推动渔业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平安渔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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