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阳县政府出台政策奖补发展现代渔业
发布时间:2011-07-05 08:03:00 来源:
近日,安徽省凤阳县政府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奖补发展现代渔业。政策规定:
一、对新(扩)建水产品种苗繁育基地,设施配套齐全,连片50亩以上且商品苗种5000万尾以上的生产经营者,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连片100亩以上且商品苗种1亿尾以上的生产经营者,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
二、对新(扩)建水产品连片养殖基地的生产经营者,连片200亩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补;连片500亩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连片1000亩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连片2000亩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
三、新(扩)建珍稀特种(除青、草、鲢、鳙“四大家鱼”外的水产品种)养殖基地,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水面)200万元以上、或青虾养殖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水面)100万元以上、或小龙虾养殖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水面)100万元以上、或湖泊围网养殖1000亩以上的养殖户,县财政根据投资额,分别按照投资额5%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补,奖补上限为15万元。
此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科技创新也有相应的奖补措施。对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每个产品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2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确认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的示范基地(场、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