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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公告
信息公示
国家部令
发布时间:2011-05-13 00:00:00 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我部组织制定了《生鲜乳生产收购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生鲜乳生产收购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