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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渔业条例立法调研组开展省内立法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1-04-12 16:36:00 来源:

  为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质量,4月7-9日,江西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玉印、副主任涂琼理、省农业厅副巡视员邓建平等组成的江西省渔业条例立法调研组赴九江市、湖口县、瑞昌市、鄱阳县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赴湖口县凰村乡凰村黄鳝养殖基地、瑞昌市码头镇长江“四大家鱼”捞苗江段和鄱阳县双港镇青山湖水产场现代渔业示范点进行现场考察,并与渔民群众和养殖企业负责人进行交谈,详细询问了渔业生产、经营管理、渔业资源等情况。同时,还就如何通过渔业立法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听取了渔民群众和渔业企业的意见建议。实地调研后,还分别在九江市、瑞昌市和鄱阳县召开了有渔业、法制、国土资源、交通、林业、工商、公安、财政、环保、水利、商务、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旅游等部门及养殖企业、渔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座谈会上,九江市政府副秘书长肖明、瑞昌市政府市长古小平、鄱阳县副县长傅元本分别代表地方政府介绍了渔业生产及管理情况,并对《江西省渔业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同时,各地参会代表也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围绕基本养殖水域保护区、涉渔工程环境评价、渔用饲料、渔药管理、渔业资源养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渔民转产转业等方面踊跃发言,并对《江西省渔业条例》(草案)的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据统计,座谈会上共收集修改意见和建议109条。

  座谈会上,省法制办主任张玉印、副主任涂琼理、省农业厅副巡视员邓建平分别就有关情况作了讲话,省渔业局局长官少飞还就江西省渔业条例立法难点问题作了说明。张玉印指出,我们应当通过立法,积极发挥地方性法规的监督和规范作用,切实加强对全省渔业资源的监测和保护力度,进一步规范渔业养殖、捕捞等生产活动,完善和创新渔业资源管理体制。同时,调研组还将尽快汇总此次调研的成果,针对会上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的研究论证。

  省渔业局局长官少飞、省农业厅法规处处长胡仲明、副处长邱和生、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二处副处长扶萍、省鄱阳湖渔政局副局长黄晓平等8人参与调研。

  九江市政府肖明副秘书长、湖口县副县长阮洋、瑞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雷高兴、鄱阳县政府副县长傅元本及九江、上饶市和湖口县、瑞昌市、鄱阳县法制、渔业部门负责人分别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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