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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渔政法制建设迈出可喜一步

发布时间:2011-01-19 08:42:00 来源:

  2010年,辽宁丹东渔政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和年度法制工作计划,认真搞好法制培训、法制宣传,大力加强执法制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执法监督作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使法制建设呈现出一片喜人的局面。

  一是法制培训重点突出。围绕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先后几次组织处本级和全地区渔政执法机构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并精心组织开展渔业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同时,积极参加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法制办组织的法制业务培训,通过开展法制业务培训和渔业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办案能力和案卷制作质量明显提升。

  二是执法监督到位活跃。围绕规范执法行为和规范执法管理,针对落实上级执法工作有关制度和处新建立的渔业执法检查登记、执法文书管理、执法责任机制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制监督和指导作用,坚持搞好跟踪检查和回头看检查,伏季休渔期间和秋冬季海上执法期间,曾两次对处本级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半年和年终曾两次组织对全地区渔政机构开展执法大检查。同时,按照上级关要求和执法工作需要,处本级和各单位积极自行组织搞好执法自查自纠。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纠正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保障了执法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是法制宣传有声有色。围绕执法任务和执法重点,紧紧抓住伏季休渔宣传周、鸭绿江渔业水域管理专项行动宣传和省政务公开日宣传之机,采取渔业法律法规进渔港,进渔村,并通过新闻媒体制作专题宣传节目,发表宣传文章,解答有关问题等形式,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了广大渔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了全社会对渔政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四是政务公开扎实推进。围绕接受外部监督,践行公开承诺,落实诚信措施,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咨询举报和文明服务等制度,建立了政务公开管理制度,规范了政务公开的管理。对执法职能、执法依据、科(室)职责、各级岗位人员职责进行了重新梳理,做到了责权分明、行为规范、公示内容全面,提升了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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