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创新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采捕归属权
发布时间:2010-11-11 15:43:00 来源:
浙江宁波象山渔山列岛素有“亚洲第一钓场”的美誉,区域内鱼类、贝类、藻类资源丰富。近年来,由于周边及当地渔民在岛内进行滥采滥捕,致使区域内各种资源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今年上半年,该县海洋与渔业部门对区域海洋资源进行充分调查验证后,决定对该区域海洋资源进行适度、有序开发,组织渔山村对区域内贝类采捕以招投标的形式承包,招标所得全部归村经济合作社。规定2010年贝类采集量控制在25万公斤之内,由县海洋与渔业局发放渔业捕捞专项许可证书至渔山岛村经济合作社,时限为2010年7月13日至10月31日,并派驻管理人员协助该村对采捕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同时要求渔民作业时必须遵守“取大留小”的原则,五虎礁、平虎礁资源保护区和白礁湾资源增殖区则严格禁采。该新政策实施一是通过有计划采捕,进一步规范了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二是创新探索了海洋资源管理开发新模式,符合现代渔业配额制度管理要求的方向;三是增加了当地渔民的收入,壮大了村集体经济。
目前,招投标工作顺利完成,176万元标额已交村经济合作社。至9月底,已完成资源采捕量约15余万公斤。据测算,仅凭一季贝类捕捞的特许开采,渔山村每个社员可以收入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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