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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大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0-10-28 15:26:00 来源:

  2010年10月25-27日,安徽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桂梅生的带领下,开展《渔业法》和安徽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详细听取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养殖户关于水产养殖、加工、市场流通和社会化服务等汇报。并在两县市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分别听取巢湖、滁州市和无为县、明光市政府负责关于《渔业法》、安徽省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省人大农工委桂梅生主任委员对两地《渔业法》贯彻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现代渔业发展推动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村剩劳动力就业和促进农民增收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桂梅生主任强调指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渔业法》和安徽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力度;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渔政执法能力水平;加强渔业生产科学发展引导;增加对渔业发展的财政投入,切实关注专业渔民的民生问题;加强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保护,又好又快地发展现代渔业。

  省农委总农艺师赵颖南、渔业局局长刘国友以及所到市、县人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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