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都昌县对《渔业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县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以法兴渔,依法治渔,认真贯彻落实好《渔业法》,促进了全县水产业更好更快发展,《渔业法》实施成效显著,全县水面承包率达96%以上,发证率87%,2009年养殖产量达7万吨,产值达7亿元,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都昌水产取得了较好成绩,水产业取得较快发展,湖区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渔民收入得到较大的提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做好《渔业法》的实施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渔民法律意识。全县下发宣传资料1500份,宣讲《渔业法》电视讲座3期。
二是加资源保护,促进渔业持续稳定发展,对鄱阳湖严格控制捕捞强度,严格实行休渔制度,坚决取缔有害渔具,大力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三是加强养殖证的发放工作,完善养殖管理工作,实施水产品苗种许可证制度,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行“二项登记五项管理”。
四是加强惠渔政策的落实,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渔业执法队伍素质。
六是大力实施科技兴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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