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等部门组织开展渔业地方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10-03-15 13:22:00 来源:
2月25日至3月12日,云南省农业厅、省政府法制办及省人大农工委、法工委共同组织开展《云南省渔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调研组一行10余人深入曲靖、普洱、西双版纳三州市的水产品加工企业、水产养殖场(户)和电站库区、重要江河,仔细了解询问了渔业生产、水产品加工出口和渔业资源保护管理等情况;分别在罗平、陆良、勐腊、墨江四县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养殖和捕捞渔民对《条例》的立法和修改意见。
调研过程中,基层在加大渔业投入、加强渔业机构建设和渔业工作经费保障、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将《条例》起草成一部生产促进法、资源保护法的立法思想,省农业厅等部门将尽可能把这些意见和建议吸收充实到《条例》中,进一步做好《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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